重点要做好对学校的监督和对教师的教育工作,还要正视“长假中孩子哪里去”的问题。
学校教师组织推荐有偿补课可举报
4月1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大中小学有偿补课治理力度,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区教育系统深入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
近日,教育部出台《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6条“红线”。“红线”所涉事项的危害性显而易见,无须赘述。补课禁令年年下,但违令现象并未得到彻底遏制。就在最近,多地曝出踩“红线”的事件,颇有些愈禁愈烈的态势。笔者以为,“红线”易划,但要使“红线”成为一碰就“死”的“高压线”,需要进一步下大气力落实。
这个暑假,一定得给孩子找个补习班,不知道学校老师有没有办班的。和刘女士一样,每年到了假期,学校不补课,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家长们就开始忙着给孩子托关系找老师开小灶。7
月14
日,在市教育局了解到,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全市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行动。
据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学生集体进行收费性的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将校舍和场所出租、出借给校内外人员组织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行为。严禁中小学校或在职教师以读书教育活动等理由为名变相向学生收费行为。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以辅导为名在校内进行变相补课收费。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个人或学科教师共同组织学生在家中或校外租用场地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违反上述禁令、顶风违纪的教师和组织有偿补课的学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当然,有效治理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有其特殊难度。如社会上有偿补课赞成者就不在少数。其中既有应试教育的实际影响,也有教师和家长的认识偏差问题。相关利益人群没有从长远和大局角度洞悉其危害性是根本原因。教育部的规定有两个要点,一是“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一是“有偿”。换言之,没有禁止社会机构“有偿”补课和中小学校“无偿”补课。此无疑是实事求是之举。在台湾,学生的升学压力和课余补习一如大陆,当局禁止成建制的有偿补课由来已久,学校也将禁止课余组班补习列入聘约。可见,有着基本相同的教育制度和考试文化的两岸,对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危害是有共识的。假如禁令所列现象大行其道,教育必是大乱之时。因此,切实执行禁令成为关键。
了解到,此次专项治理再下六道禁令: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指出,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是治理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加有偿补课,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将对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曝光;对不抓不管、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行问责,严格追究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高压线”的功能本非“电”人。防止“触电”,一靠教育二靠防护。重点要做好对学校的监督和对教师的教育工作,还要正视“长假中孩子哪里去”的问题。要建立一套有效机制,给出可行出路,解决实际存在的困难,确保不“触电”。
学校是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责任主体,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发现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在对当事人进行处理的同时,要追究校长责任。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要发现一起,查办一起,处理一起,通报一起。尤其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告诉。
同时,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还公布了有偿补课治理办举报电话:0951-5559126、5559125。
要立法禁止在职教师校外举办“营业性家教”。教师有义务解答学生提出来的问题,但没有义务负责“一个学生都不掉队”。要为大多数学生负责,不能将全部的心思都放到几个甚至一个学生身上。如果课内不认真教,将重要内容放到补习班中讲,不择手段诱使或胁迫学生参与其本人在校外开办的补习班,其行为不仅败坏道德且形同“绑架”,涉嫌违法。要看到在职教师利用特权寻租渐呈蔓延之势,严重败坏了教师形象,妨碍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还在市教育局了解到,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当年年度师德考核和专业技术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扣发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暂缓注册教师资格。对于情节较重者,给予降低专业技术等级、开除或解除聘任合同等处理。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由主管部门给予免除职务处理并调离岗位;骨干教师、特级教师、学科名师违反《规定》的,除按在职教师处理办法处理外,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取消其相应称号。同时,市教育局设立有偿补课举报电话:2131206
、2131995、2131535,以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监督。
较之于治理有偿补课,指导学校、家庭和社会科学安排学生的假期生活的难度更大。在一些县中,进入6月份以后,因为各类考试的影响,学生基本等于放假,随后又是长达两个月的暑假,学生离开学校的时间太长,学校不可能不放假;我们也没有条件像澳大利亚那样规定“13岁以下孩子不能独自在家”;而对多数人来说,长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是极不现实的。因此,要针对中国国情,将中小学学生的寒暑假生活作为一个现实课题,上升到国家工程加以研究。
笔者学校所在开发区实行幼儿园至高中15年免费教育,同时对寒暑假家庭有困难的幼、小学生和寄宿制初、高中生的晚自习、周末督修,实行政府采购服务的方式,支付教师加班费,效果良好。显然,进一步挖掘学校潜能是更为现实的做法。譬如节假日开放学校,用增加津贴或抵税的方式招募教师志愿者、大学生和社会志愿者参与辅导和管理。那种视教师无偿加班为当然的观念要转变,同时要保障教师享有法定待遇。另外,家、校要有意识地训练学生独处和休闲的能力,而这种教育当前是被严重忽视的,以致不少家长患有“孩子放假烦躁症”。
总之,治理“补课”乱象也须拿出久久为功的韧劲方能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