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16〕第18期
作为从1937年成立的陕北公学演进发展而来的一所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政法院校,西北政法大学如今又以法学教育改革的新成效迎来一个重要时刻:中央政法委、教育部即将在此召开“双千计划”现场会。
“双千计划”是指分期分批选聘1000名左右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这是落实中央政法委与教育部联合实施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重要措施之一。
西北政法大学始终坚持把人才培养与满足国家需求紧密结合。2008年,中央启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西北政法大学被中央确定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首批试点单位。2011年,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推出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该校首批入选包括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涉外法律人才和西部基层法律人才全部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国家基地。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开始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该校申报的“服务西北地区稳定发展与国家安全高级法律人才培养项目”获得通过。
西北政法大学积极探索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机制。“送出去、请进来”,建设法律职业教育教师团队。从2008年以来,共派出法学教师49人次在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和兼职,其中在基层法院担任副院长和法官助理的共计6批32人次,在基层检察院挂职担任副检察长、检察长助理的5批12人次;在从其他高校聘请学者担任客座教授的同时,从政法实务部门聘请具有丰富实务经验的专家型领导担任客座教授或兼职教授,共同组成高水平法学教学团队。目前该校已形成了由281名法学专任教师、56名实务部门兼职教授、20名学科理论客座教授构成的专兼结合的高素质法学教师队伍。构建法学实践教学体系,培养学生法律职业能力。经过长期的探索,该校按照“专业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覆盖、专业核心知识的全分布覆盖、专业实践能力的全要素覆盖”三个覆盖的原则,建立了由5个环节、8个模块构成的法学实践教学环节,形成了以“课堂实验实训、社会实践和专业实习”三位一体、四年不断线的实践教学体系。
西北政法大学校长贾宇表示,该校将以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和三个类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国家基地的建设为契机,把法学教育改革进一步推向深入。
11月8日下午,我院专为赴我院任职的湖南省2013年度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双千计划特聘教师举行了简短而隆重的聘任仪式,湖南大学人力资源处彭兰处长代表学校向湖南省司法厅傅莉娟副厅长颁发聘书,佩戴校徽。湖南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屈茂辉教授主持聘任仪式,院党委副书记付蓉芬、院各教研室主任、学院人事、教务负责老师出席。
此次傅莉娟副厅长受聘于湖南大学法学院是;双千计划的具体实施。;双千计划的主要任务是推动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促进高等法学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的结合。2013年至2017年,有关部门计划选聘1000名左右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同时计划选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兼职或挂职,参与法律实务工作。
;双千计划选聘对象主要针对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和高校法学专业骨干教师。对选聘到高校法学院系兼职或挂职任教的法律实务部门专家,还要求其具有10年以上法律实务工作经验。此次湖南大学法学院聘任傅莉娟副厅长将会进一步落实对我院学生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目标。高等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是加强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湖南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将人员互聘作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明确分管领导、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积极做好了;双千计划衔接工作。傅莉娟:女,湖南省平江县人,1965年3月出生,湖南省民革成员,大学本科,法律硕士,1987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1987年7月——1991年4月,在平江县律师事务所工作,任律师,副主任;1991年4月——1996年4月,任平江县司法局副局长;1996年4月——1997年10月,任岳阳市妇联权益部部长;1997年10月——2001年12月,任平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2001年12月——2009年12月,任湖南省妇联副主席;2009年12月至今,任湖南省司法厅副厅长。2013年2月当选全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责任编辑:徐聪聪
西北政法大学认真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把实施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作为推进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建立健全与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交流机制,大力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深度融合,培养造就高素质法治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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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出去”,选派教师到法律实务部门挂职。制定实施教师受聘兼职法律职业岗位管理办法,规定40岁以下法学教师必须到基层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务部门,从事一年全脱产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或挂职副院长、副检察长等工作。受聘兼职期间享受在职教职工同等待遇,工作表现计入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按相应岗位基本工作量计入业绩档案,并在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评选教学名师等方面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资格。近年来累计派出63人次挂职锻炼,既为法律实务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学理支撑,又帮助教师加深了对国情和司法现状的了解,特别是用法治实践反哺课堂教学,提高法治人才培养质量。
“请进来”,聘请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到学校任教。制定实施客座教授、兼职教授聘任办法,从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等法律实务部门聘请了25位法律实务部门专家担任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受聘专家承担法学专业课程教学任务,全方位参与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优质教材开发和教学团队组织。其中,“检察方向”研究生班的“反贪实务”专业课,共设置36个课时,全部由兼职教授主讲。依托法律实务部门专家举办“实务大讲堂”、“模拟法庭论辩赛”、“准律师大赛”等实践教学活动。法律实务部门专家直接参与人才培养,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客观具体地带进课堂、教给学生。
“携起手”,建立双向可持续合作机制。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成立经济法律研究所、共建研究生教学实践基地。搞好案例教学,邀请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每年选取典型案件来校公开审理,为学生提供真实接触审判实践的机会,2008年以来各级法院来校审理各类案件110余件。开展法律实务合作,与有关部门签订合作协议,在人员培训、重大疑难案件会商、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共享等方面开展合作,并针对法律实务工作中的现实问题共同开展研究,提高法治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