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简报〔2015〕第53期
光明日报记者 陆 健
新华社北京1月18日电 题:调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积极性
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谈民办教育发展
浙江省温州市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探索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机制,深入实施民办教育综合改革,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通讯员 陈有为 陈长河
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从学历教育到非学历教育,层次类型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民办教育已经成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来我国民办教育如何更好地发展?教学教育质量如何保障?对民办教育有哪些扶持政策?教育部副部长李晓红18日结合《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对社会关心的焦点问题给予了权威解答。
实施分类管理。按照非营利性、营利性,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管理。2012年以来两批共537所民办学校参加改革试点,其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443所、营利性民办学校94所;目前已启动第三轮分类管理试点工作,意向参加学校700余所。同时,积极创新办学体制,探索了委托管理、PPP模式、捐资办学等多种办学模式。
民办学校如何分类登记?出资人能不能要求回报、转让股权?公办、民办教师如何自由流通?民办学校怎样收费才算合理这些长期困扰我国民办教育发展的难题如今在浙江温州得到了有效破解。
正视民办教育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建立差别化扶持政策。完善土地、税收、收费、贷款等优惠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行政划拨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依法享有公办学校同等税费优惠政策,收费按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3倍的标准确定,特别优秀的经批准可放宽至5倍;营利性民办学校原则上以有偿出让方式获得土地,提供学历教育劳务收入,免征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先征后再予返还地方所得部分,收费项目及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可以从每年办学结余中提取资金奖励出资人,年奖励金额按不超过出资额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市场机制办学,按企业机制获取利润,剩余资产归投资者所有。
经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温州市调研、起草、论证达半年之久的《关于实施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其9个涉及分类登记管理、法人财产权、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组合配套政策,于11月初正式出台。
问:我国民办教育目前发展情况如何?为什么要出台这些文件?
落实鼓励扶持政策。创新财政扶持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从表彰奖励、教师培训等方面进行多方位资金扶持;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加大政府向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购买服务的经费投入;2012年至2014年两项财政扶持政策到位资金达5.85亿元。创新融资支持政策,全市共完成36笔融资贷款,总授信额度达9.36亿,已贷金额1.21亿。落实教师平等待遇。民办学校教师按事业单位标准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费、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待遇;参照公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制定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线;在教师支教、培训培养、学历进修、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人才引进等方面执行公办民办学校教师同等政策。改革试点极大调动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2012年以来共吸引60多亿民间资金进入温州教育领域,仅2014年民办教育就为财政“节省”40多亿教育经费。
温州市将于11月下旬推出100所首批改革试点学校和签约十大教育引资项目,这标志着温州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迈出付诸实施的关键一步。浙江省副省长、温州市委书记陈德荣如此阐明教育改革的理想:温州要充分发挥民营机制优势,勇于首创、勇于先行先试,坚持大力发展、系统改革、同等待遇的原则,按照顶层设计、分类管理的思路,突出重点,全面清除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障碍,形成区分合理的民办教育公共政策体系,整体再攀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的新高峰。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办教育快速发展,有效增加了教育服务供给,培养了大批合格人才。到2016年底全国已有民办学校17.1万所,比上年增加8253所,民办学校在校生4825.5万人,比上年增加了254万人。当前,我国正在由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迈进,进入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改善环境、优化结构为主要特征的新发展阶段,民办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创新民办教育体制机制
《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分类管理改革为基础,集中体现了中央关于民办教育的形势新判断、发展新定位、制度新安排,为民办教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
通过综合改革试点,温州将加大体制和机制创新力度,健全教育公共政策,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办学,形成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良好格局,使民办教育整体质量领先全国。
激发办学活力增添发展动力
温州的民办教育政策与全国大多数地方明显不同,有许多创新亮点让人刮目相看,现仅列出几项:
问:在创新民办教育体制机制方面,将有哪些突破?
在民办学校法人登记上规定:1、非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学校按民办事业法人登记管理,营利性的全日制民办学校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2、非全日制的民办学校按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确属非营利性的,也可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这一改革改变了过去民办学校待遇不公,既享受不到公办学校享有的土地、税费等优惠政策,又要按照企业标准去缴纳相应的税费的问题。
答:一是建立分类管理制度,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对现有民办学校按照举办者自愿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实现分类管理。二是建立差别化政策体系,在税费优惠、用地、收费等方面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民办学校实行差别化扶持政策。三是放宽办学准入条件。社会力量投入教育,只要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进入以及不损害第三方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的领域,各级政府不得限制。四是拓宽办学筹资渠道。创新教育投融资机制,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扩大办学资金来源。五是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极鼓励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互购买管理服务、教学资源、科研成果。六是健全学校退出机制,要求各地结合实际依法细化民办学校平稳有序退出的各项要求,保护举办者、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在办学体制上规定:1、积极开放教育投资、生产、供给领域,吸引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进入教育事业领域,形成不同投资和举办主体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2、支持各类办学主体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股份等多种方式办学。3、鼓励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学校办学,鼓励大中型企业以职业学校为重点投资办学。
问:国家对民办学校的扶持政策主要有哪些?
在产权归属和投资回报上规定:1、明确民办学校出资财产属于出资者所有,出资人产权可以转让、继承、赠与。2、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在扣除办学成本,预留学校发展基金以及提取其他费用后,在办学有结余的前提下,可从办学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奖励出资人。年奖励金额按不超过出资人累计出资额为基数的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计算。3、登记为企业法人的民办学校按市场机制办学,按照企业机制获取利润。
答:此次出台的文件主要提出了六个方面的举措: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财政扶持民办教育发展的资金要纳入预算,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二是创新财政扶持方式。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建立健全政府补贴的标准、程序及具体政策措施,完善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服务制度,鼓励设立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三是落实同等资助政策。进一步明确民办学校学生与公办学校学生享受同等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四是落实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民办学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费优惠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民办学校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执行与公办学校相同的价格政策。五是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政策,按划拨等方式供应土地。营利性民办学校按国家相应的政策供给土地。六是实行分类收费政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在民办学校师资上规定:1、凡取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参加人事代理并从事相应教育教学工作的民办学校教师,均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的退休工资。2、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支教,其原有的身份、档案、工资等均保持不变,同时享受民办学校的应有待遇,支教期满回原单位任教;到企业法人的民办学校支教,除工资由民办学校负责外,其他待遇均与上述相同。3、符合规定的民办学校教师可参加公办学校的招聘考核,一经录用,工龄、教龄予以连续计算。
提高办学质量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和核心竞争力
构建区分合理的公共政策体系
问:如何保障民办学校,尤其是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温州现有民办学校1748所,在校生41.3万人,民办教育资源占全市教育的27.3%,仅基础教育阶段每年就为政府分担预算内教育经费近20亿元。
答:提高办学质量是民办学校的生命线和核心竞争力。民办学校要明确学校办学定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引进培育优质教育资源。
在新一轮改革试点中,温州将改革投融资体制,完善教育投融资平台,探索组建由国资引导、民资参与的教育担保公司,为民办学校提供贷款担保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为民办学校提供用于扩大和改善办学条件为目的的信贷支持。探索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将学校非教学设施作抵押,或将学校学费收费权和知识产权作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机制。探索登记为企业法人的民办学校将学校设施作抵押,或将学校学费收费权和知识产权作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机制。
对营利性民办学校,一要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始终把培养高素质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二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三要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引导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四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设置专业、开设课程、选用教材、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五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招生工作,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其中,本科高等学校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六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教师,加强教师师德建设和业务培训,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和其他合法权益。
作为负责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的具体召集人,温州市副市长仇杨均说:温州要在这次改革中全面清除制约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障碍,在财政扶持、产权明晰、财产管理、政策优惠、融资投资、队伍建设、法人治理等方面,形成区分合理的民办教育公共政策体系。
尤其难得的是,从2011学年起,温州市财政除了每年安排30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外,还以生均教育事业费为基准,建立政府向基础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购买教育服务的经费投入制度。登记为民办事业单位法人的民办学校,根据在校生人数,按当地上年度生均教育事业费的一定标准进行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补助比例30%至50%,学前教育、高中段教育补助比例20%至30%。
陈德荣说:如果不考虑一部分学校登记为企业法人的因素,民办学校自身条件基本具备的话,一个学年温州财政投入民办教育的资金将达到2亿多元,3年后全市每年民办教育公共资金投入将达7亿元。他算了这样一笔账:公办学校培养一名小学生,市本级财政需要投入1.4万元。如果补助民办学校30%,只需要5200元就可以培养一名小学生。课程一样,培养目标一致,而公共财政节约三分之二,何乐而不为?
制度重建拓展发展空间
十二五期间,浙江是全国唯一承担国家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省份。温州在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指导下进行顶层设计,在关键领域实行重点突破。市委书记、市长先后6次进行专题研究、7次作出批示,市政府分管领导20多次组织专题研究,教育、发改、财政、规划、国土资源、人力社保、金融、民政等十多个部门组成6个课题组,进行了为期5个多月的深入调查和政策研究,形成了总课题报告和7个子课题报告,由此制定出10个组合配套文件。
温州的民办教育在浙江乃至全国都具有典型性。由于存在许多政策障碍,民办教育近年来发展空间受限,办学质量整体走弱。这次改革试点就是要全面进行制度重建,对存在的政策障碍逐一破解。
11月初,中国民办教育发展大会在昆明召开,温州的民办教育改革新政因为具有较大的突破性,被大会作为参阅文件印发,受到了教育部领导和教育专家们的高度认可。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佐书为温州民办教育改革击节叫好,他说:温州新政的贯彻落实必将有效地吸引民间资金进入民办教育领域,有效地改进公共教育服务的提供方式,有效地改善民办教育的外部环境,有效地推动民办学校的教育改革和育人模式创新。
原载2011年11月21日《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