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要求集中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部于1月2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治理的主要任务和主要举措。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摸底排查和清理整治工作。为帮助读者深入理解《通知》精神,学前周刊特邀业内专家对此进行解读。
最近你的朋友圈是不是被“私立幼儿园将全部关闭”刷屏?
别忙高兴,你可能中了逻辑“圈套”;教育部新闻办官微释疑
国家取消私立幼儿园? 是你把政府理解错了
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
去年11月,《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编者
1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顿时,朋友圈中不少声音称,此通知意味着“国家宣布取消私立幼儿园,私立幼儿园将全部关闭,退出历史舞台”“国务院办公厅最新通知,营利性私立幼儿园将退出历史舞台”……
很显然,狠抓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对提高普惠园覆盖率至关重要,也是解决就近入园难的关键所在。由开发商建设配套幼儿园、学校等公建配套设施,相关规定早已有之。但是,这种配套模式,近年来一直存在比较多的问题。2017年的全国学前教育资源状况调研显示,一些地方城镇小区有的没有配建幼儿园,有的虽然建了但没有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造成城镇“入公办园难”“入普惠性民办园难”“就近入园难”。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对当前城镇小区配套园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整治,确保城镇小区配套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开展小区配套园治理,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在当前具有迫切必要性和深远意义。
近日,教育部新闻办公室官微“微言教育”转发教育学者熊丙奇文章,表示这些声音是把这次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集中治理,解读为私立幼儿园将退出历史舞台,是对学前政策的误读。
这次治理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要求开发商要建好幼儿园,及时移交给当地教育部门,要办成公办园和普惠园。在集中治理中,有很多需要啃的硬骨头,比如,小区已经建好、验收,但小区没有建幼儿园,而且也无空地,开发商已经撤离,谁来补建幼儿园、在哪里建?当然,如果能啃下集中治理的硬骨头,将缓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小区配套园治理是实现普及普惠目标的重要保障
通知无取消私立幼儿园条款
在笔者看来,在集中治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和使用不到位等问题的同时,有必要探索由政府主导建设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的新机制,由要求开发商配建幼儿园,到由政府部门主导建设配套幼儿园。
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幼儿园作为城镇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相关标准予以配建,为3—6岁适龄儿童提供保育教育服务,这在国家多个政策文件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性要求。
熊丙奇表示,所谓退出历史舞台,是对这次集中治理的严重误读。
首先,由开发商建设配套幼儿园、学校,开发商往往只会考虑本小区业主的利益,从而导致规划不到位或者建设不到位问题,而由政府主导建设配套学校、幼儿园,则会综合考虑多个小区的居民需求;其次,虽然明确开发商所建幼儿园应该移交教育部门,但是在具体执行时,却可能存在产权纠纷。比如,陕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等制定的《城市新建居住区配套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的指导意见》规定:“开发商应在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下,设计居住区幼儿园、小学建设方案,经有关部门审定同意后组织实施。在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配套设施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后,应在三个月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移交手续。”但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市政发布的《关于印发〈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却规定:“商品住房项目内幼儿园的经营由开发建设单位与相关当事人约定,并接受所在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这便容易引发小区幼儿园究竟归政府还是归开发商的争议。而由政府主导,则将消除这一争议,且都把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为公办园。
2002年修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幼儿园是为小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教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健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超市、菜市场,以及社区养老、医疗卫生、文化服务等设施,大力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打造方便快捷生活圈”。2010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城镇小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幼儿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政府对发展学前教育的主导责任,因此,由政府主导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也顺理成章。其实,明确政府主导配套幼儿园建设,只需在土地出让、小区开发时,向开发商收取这笔费用即可。简单来说,就是政府部门根据小区建设情况,做好建设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并进行建设。这样权责明晰,也不存在移交问题,以及办成营利性的民办幼儿园的问题。
2018年11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要求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
为什么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定要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熊丙奇认为,首先,学前教育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城镇小区配套园是城镇居住小区重要的公共服务设施,是重要的公共教育资源。其次,小区配套幼儿园具有天然的地域垄断性,是满足城镇地区老百姓就近入园的主要渠道。这是补齐学前教育短板,破解“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的治本之策,更是落实政府责任,促进教育公平的应有之义。
教育部官方网站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9.6%。这距离2020年85%的普及目标仅有约5个百分点的差距,年增不到2个百分点就可以实现;而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仅为70.6%,距离80%的普惠目标有近10个百分点的差距,相对来说难度较大。要想顺利实现2020年的普及普惠目标,需要多种途径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其中加强小区配套园治理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渠道。目前,有相当一部分城镇小区没有配套建设幼儿园,还有一部分建了幼儿园没有移交教育部门办成公办园或者普惠性民办园,导致大量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流失。把当前城镇小区配套园的问题治理好了,实现2020年学前教育的普及普惠目标是能够得到保障的。
普惠性民办园就是私立幼儿园
小区配套园治理的重点是解决四个“不到位”
熊丙奇表示,很显然,就是从字面上理解,也不可能得出这次治理要取消私立幼儿园的错误结论。《通知》很清晰地强调,小区配套幼儿园可以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而普惠性民办园就是私立幼儿园。
小区配套园是城镇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纷纷出台政策文件加强监督管理,目前全国已经有17个省份出台了城镇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的政策文件,对小区配套园规划设计、建设标准、移交使用等做出了相应规定。
之所以会出现误读,究其根本原因,是根本没搞清楚何为普惠幼儿园。
但是,由于对小区配套园的用地性质、拨付方式、产权归属等问题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对开发建设单位在配套园建设、移交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缺乏相应的处罚措施,导致各地关于小区配套园的纠纷频现,急需政府出台有力措施加以治理。
“普惠性幼儿园”现在是一个很热的概念,还被选为2018年度民生专题十大流行语。通常认为,它至少包括三个类型的幼儿园:一是公办幼儿园;二是集体或单位举办的公办性质幼儿园;三是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一般认为,“普惠性幼儿园”应该具有以下特征:一是达到教育部门规定办园基本标准;二是面向社会大众招生;三是经政府认定、接受财政扶持、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指导价。
此次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行动,重点针对当前小区配套园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四个突出问题提出治理要求,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对于规划不到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要求地方政府落实责任主体,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对于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限期移交教育主管部门,办成公办园或者委托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小区内不办不等于一律不办
小区配套园治理的关键是建立联审联管机制
必须明确的是,此次对小区配套幼儿园的集中治理是针对小区配套幼儿园,并非所有幼儿园,是明确要求小区配套建设的幼儿园需要规划到位、建设到位、移交到位、使用到位,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即普惠性幼儿园。
小区配套园建设管理涉及发展规划、自然资源、住建、教育、民政等多个部门的管理业务,过去由于部门之间协调沟通不够充分,缺乏对小区配套园的联审联管机制,导致在规划、建设、移交、使用等环节存在许多问题,各地小区配套园应建未建、应交未交、挪作他用等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导致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大量流失,这也是导致当前“入园难”“入园贵”的主要原因所在。
熊丙奇表示,我们可以看出,这里强调的“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是特指在小区配套幼儿园中,而不是其他场所的幼儿园也不能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这就不存在私立幼儿园消失或者营利性幼儿园退出历史舞台的问题。
为了确保治理成效,国家成立了由教育部、住建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自然资源部等多部门组成的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工作小组,加强部门协调沟通,确保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治理步骤,细化工作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完善治理举措,确保治理工作如期完成。
“这些论调的逻辑谬误是,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就是不得办民办园,这是把民办园等同于营利性民办园。”熊丙奇说,而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幼儿园可以自主选择举办营利性民办园,或者非营利性民办园。在对民办教育实行分类管理后,将有很大比例的民办幼儿园,会选择成为非营利性幼儿园。国家对非营利民办幼儿园实行土地和税收等优惠政策。
小区配套园是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增量,也是对城市社会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的考验。各个层面要统一认识,明确小区配套园的公共服务设施属性,在小区规划设计开发的过程中,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配套园产权归国家或者业主所有,幼儿园建设完成后应该移交教育主管部门办成普惠性幼儿园,为辖区适龄儿童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此外,各级政府应该高度重视小区配套园规划建设,将其作为公共教育服务设施的重要内容,协调发展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建设、教育等部门建立联审联批机制,确保小区配套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规划、建设,并移交教育主管部门办成公办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确保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
重庆晨报·上游新闻记者 林祺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治理工作,还对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流失等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明确要求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力度空前。
明年普惠幼儿园 覆盖率达80%
(作者系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学院副院长)
去年年底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这些普惠性民办园和公办园一起,使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同时少部分民办幼儿园可选择成为营利性幼儿园。
《中国教育报》2019年01月27日第1版
小区幼儿园应建未建?挪作他用?天价收费?
小区配套幼儿园 将不得“任性”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日前表示,本次治理一是要解决规划不到位和建设不到位问题。对没有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求各地严格依标配建幼儿园,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二是要解决移交不到位问题。对小区配套幼儿园没有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各地限期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已挪作他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收回。三是要解决使用不到位问题。对已移交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求各地必须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通知要求,各地以区县为单位于2019年4月底前完成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的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根据摸排出的问题,要对每一所配套园制定专门的整改方案,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实效。2019年6月底前,完成已建成未移交的配套幼儿园的移交手续。2019年9月底前,对于需要回收、置换、购置的,完成相应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对需要补建、改建、新建的配套幼儿园,完成相关建设规划,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配建项目竣工验收。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