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中小学开学报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昨日,记者也为家长们进行了详细打探。
一、招生对象(一)小学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具体分三类:第1类:在城区小学学区内(10所公办小学),截止2016年4月30日前具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第2类:非城区小学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2016年4月30日前在城区小学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第3类:非城区小学学区户籍又无学区房产,截止2016年4月30日前,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连续满1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当年无间断);或者其父(母)已在城区小学学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1年及以上的适龄儿童(社保当年无间断,查验时仍在参保,3个月以上补缴无效)。已经取得小学一年级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得重读小学一年级;未达到小学一年级入学政策年龄的儿童,不得提前入学。(二)初中招生对象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6年小学毕业生,具体分三类:第1类:在城区初中学区内(5所公办初中),截止2016年4月30日前具有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第2类:非城区初中学区户籍,但其父(母)已在2016年4月30日前在城区初中学区内购房,并持有房产权证的小学毕业生。第3类:非城区初中学区户籍又无学区房产,截止2016年4月30日前,其父(母)已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办厂或经商,并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连续满1年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当年无间断);或者其父(母)已在城区初中学区内务工,并持有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和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连续满1年及以上的小学毕业生(社保当年无间断,查验时仍在参保,3个月以上补缴无效)。新生监护人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前。二、招生办法1.符合城区公办中小学第1、2类划片招生条件的学生,以其父母的房产权证(住宅房和商住用房)为依据,按房屋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若无房产权证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作房产依据,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①房产是集体土地性质,能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的;②商品房未取得房产权证,能提供购房税务发票和银行购房按揭合同书的;③拆建房未建,能提供拆建补偿安置协议书、房屋拆建估价报告的。学生父母的商铺、商业店面、储藏室、车库、工业厂房等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房产依据。2.符合城区公办中小学第3类进城就读条件的学生,根据学生选校意向,进行安排入学,凡选校意向人数大于招生余额数的学校均进行电脑派位。电脑派位工作在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县公证处、校长代表及家长代表参加,人数为40—50人。每生只能参加一所学校的电脑派位,按“电脑派位,随机招收”的方式入学,被淘汰者由义务教育段城区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区招生办公室﹚随机安排就读学校。中小学第1类、第2类对象均不得参加电脑派位。3.符合县政府人才引进和招商引资等相关政策的,由县城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就读学校。4.在2016年4月30日后至招生结束前期间,户籍迁入城区学区内的学生,按非本学区生处理,其就读学校由城区招生办公室视学校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入学。5.自愿放弃房屋所在学区学校中小学一年级入学资格,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地学校,后又转回学区学校的,按非本学区生处理。应对照城区学校转学条件,经城区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根据各校学额情况统一安排入学。新生入学名单由城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示5天。入学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三、特殊房产规定中小学第1、2类为特殊房产的招生对象,经招生办公室调查确认后,按以下规定入学:1.在3月10日之前,学生的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含50%)的,或者在3月10日之后,学生的父母拥有房屋共有权50%以上(不含50%)的,以房屋所有权证、共有权证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2.学生的父母房屋是集体土地未转户的,须提供出让方的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材料和近六个月水费、电费缴费发票与开户合同。经调查属实的,以房屋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3.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拥有学区内房产的入学对象,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权证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4.一类学生父母在城区学区内无房产的,以户口所在地及录取顺序安排入学。四、报名办法城区公办中小学报名登记采取常态报名与分批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常态报名从报名启动到报名结束,家长可持相关证件到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分批报名分小学、初中两个阶段。报名登记工作在城区招生办公室指导下,由城区各幼儿园、小学分别把小学、初中报名登记信息通知给家长。符合招生条件的学生,由家长持相关证件到城区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具体报名时间安排如下:1.小学:第一批为县中心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县实验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4月中上旬);第二批为跃龙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六一幼儿园及辅导片各民办幼儿园(4月中下旬)。其它各类幼儿园与非在园的适龄儿童4月份同步进行。报名对象为符合小学一年级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2.初中:第一批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各校区(5月中上旬);第二批为潘天寿小学、城中小学、城东小学、华山小学、星海小学、桃源小学、山水小学、回浦小学、水车小学(5月中下旬)。其它各类小学毕业生5月份同步进行。报名对象为符合初中一年级入学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五、提供材料新生监护人根据招生条件,携带相关材料到城区招生办公室进行预约报名登记,并填写《宁海县城区2016年中小学划片招生报名登记卡》。各类材料由城区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查验。1.在办理城区中小学划片招生预约报名登记手续时要提供以下材料,其中:第1类对象,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第2类对象,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第3类对象,若父母是办厂或经商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纳税证明(原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若父母是务工的,提供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务工单位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单位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复印件)、镇乡(街道)政府出具的无违反生育政策生育多孩情况证明(原件)。县外社保的要同时提供参保证明与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账户结算清单(原件),县内社保参保情况以查验为准。参加初中预约报名登记的要提供小学毕业学校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参加小学预约报名登记的要提供《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2.在办理城区中小学入学报名注册手续时,凭各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注册手续。对新生监护人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取消新生学区或进城就读资格,并报有关部门查处;对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伪造证件或隐瞒事实的,由县监察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查处。六、报名地点
【原标题】海口学位紧!申请人数超计划四千多海口市中小学义务阶段报名网上申请学位已经进行了一周。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昨日召开的海口市教育局第二次媒体通气会上获悉,按照《2016年秋季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安排,海口市城区小学和初中一年级新生入学上网登记申请学位工作将于5月24日结束。海口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符延益介绍,截至5月22日中午12时,城区小学一年级共有16104人登记,城区初中一年级共有11224人登记。比计划超额4000人咋办?教育局会有应对方案记者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2016年秋季,海口市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753个班30708人,比毕业数增加207个班5940人,比去年增加43个班2532个学位,公办学校计划招收569个班22684人,民办学校招收184个班8024人。初中一年级公办学校计划招生407个班共计招生19757人,比去年增加3个班1766个学位。符延益介绍,截至5月22日中午,网上申请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的总人数已经达到27328人,与计划的总人数相比已经超额近4000人,与计划超额人数的5000~6000人相比,目前所超人数仍在预计的范围内。据介绍,虽然目前人员已经比计划数目超额,但家长不必担心,教育局后续会有相应的应对方案。何时向学校提交纸质材料?时间为5月23日-31日据介绍,提交入学登记纸质材料时间为5月23日-31日,今年的网上申请学位时间比去年多4天。符延益提醒,已在网上登记申请学位的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已申请的所属片区学校提交纸质材料。值得一提的是,海口市港湾学校接受提交纸质材料的地点在海甸岛三西路15号海口市考试中心报名窗口。海口市西湖实验学校接受提交纸质材料的地点为:初中一年级在海口市第十一中学,小学一年级在海口市第十小学。此外,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须包括网上报名时所勾选的项目,并确保真实、齐全,避免因材料不实、不全来回奔波,耽误材料审查的顺利进行和耽误家长时间。如何向学校递交纸质材料?家长可到学校查看招生方案近期,不少市民向商报反映:具体该如何向学校递交材料?符延益介绍,申请人向各学校提交纸质材料期间,学校仍在开展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部分学校可能会将提交纸质材料的时间安排在双休日或是晚上,请各位家长注意学校发布的相关公告,具体时间、地点以各校的安排为准。符延益表示,海口市小学初中招生细则已经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以及省内各级各类媒体进行公布传播,家长可以通过相关渠道进行了解。根据海口市教育局要求,从5月22日起,各片区学校将出台各自招生方案,张贴于校门外适当的位置,家长们可以在不进校园的情况下即可查看招生方案,了解新生即将入学的注意事项。片区学校将于5月30日-6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信息、材料进行入户核查,请各位家长积极配合相关工作的开展。此外,如有家长错过时间或提交的材料有误等情况,教育局将在月25日-28日集中解决这些遗留问题。【家长注意】入学登记所需材料(1)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所需材料: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④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学所需材料:①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③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3年8月31日前);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⑤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证明;⑥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3)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申请借读所需材料:①父、母双方及入学新生的农业户口簿;②出生证(申请小学学位者提供);③随父、母进城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④父母在本市的暂住证;⑤父母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区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租赁证落款时间应为2016年2月28日前);⑥父、母在本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参加我市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半年以上的证明;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4)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外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借读所需材料:①入学新生的身份证(护照);②入学新生父母的身份证(护照);③入学新生在临时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境外人员住宿登记表》(合法居留签证);④海口市公证部门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担非本市籍入学新生就读期间监护义务的公证书;⑤具有本市户籍的非本市籍入学新生临时监护人的书面申请;⑥临时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租住房屋的须提供本市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认和符合有关法规的双方房屋租赁合同,所租赁房屋应为临时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⑦海口市小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书(申请初中学位者提供)。海口市2016年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咨询服务电话
小学适龄儿童、少年,需要提供户籍证明材料和辖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
其中,户籍证明材料为申请就学儿童、少年提供二代身份证和全家户口簿,父或母一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必要时要提供亲子关系证明。辖区住址住房证明材料为父或母一方提供由我市规划和国土部门出具的住宅用途的宜昌房地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父或母一方军产房、合作建房、集资房或其它住房的有效证明文件。
暂住人口子女申请接受小学阶段义务教育需提交“四证”:新生父母的身份证、居住证、务工证、新生出生证。
当申请人数超过学校学位数时,按以下三大类依次录取:①入学儿童为伍家岗区户籍;②入学儿童为宜昌城区户籍;③入学儿童为非宜昌城区户籍。
初中七年级新生带着《录取通知书》和《宜昌市小学生发展评价报告册》到对应初中报名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