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包头市教育局获悉,今年,包头市将进一步规范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对公办学前教育实行“网上报名、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新政策。
“现在,我们对昆北幼儿园的招生名额进行电脑派位,为确保公正,我们现场随机抽取几位家长来操作派位系统……”5月27日,2016年昆区教办园招生电脑派位工作在蒙古族幼儿园举行,现场对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超过计划招生数的昆北幼儿园和蒙古族幼儿园进行了电脑派位。◎“电脑派位”亮相据了解,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格局,我市所有公办园将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园、户籍优先”原则实施阳光招生,并从今年开始,将对预报名资审合格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幼儿园,采取电脑派位。昆区教育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和包头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全市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昆区2016教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按照昆区户籍适龄儿童优先安排、免试入园、电脑派位的原则,5月10日—16日,适龄儿童家长在包头市教育网进行了预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各幼儿园进行了资格审核。目前,蒙古族幼儿园、昆北幼儿园、团结幼儿园已经报满,蒙古族幼儿园和昆北幼儿园的资审合格人员均已超过幼儿园计划数。其中,昆北幼儿园,计划招生100人,优抚对象6人,符合派位条件的有109人,有空余学位94个;蒙古族幼儿园计划招生105人,其中蒙授26人,资审合格的蒙古族幼儿55人,优抚对象5人,按照《昆区2016教办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以上人员不参与派位。为此,蒙古族幼儿园符合派位条件的112人,有空余学位65个。◎全程公开透明为了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昆区教育局邀请了市教育局、市区两级纪检监察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及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役军人代表、家长代表,幼儿园园长及教师代表共计70余人,共同见证并监督电脑派位工作。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首先通过包头市中小学招生电脑派位系统,随机抽取了一位家长,进行了两次演示派位,通过对比两次演示派位的结果,验证了系统派位的随机性。随后,正式电脑派位工作开始,为体现公正公开,电脑派位系统由几位随机抽取的家长代表操作,派位结果现场打印,并由昆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和参与电脑派位的幼儿园园长共同签字封存,同时将派位结果刻录交由昆区纪检监察部门保存。
关于2016年秋季洛江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各中心小学,南少林国际学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各类幼儿园的招生工作,推动教育公平,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泉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秋季中心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秋季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招生原则2016年秋季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要认真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2015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公办性质幼儿园继续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按时就近免试入园,民办幼儿园要优先招收周边群众的适龄幼儿入园。二、招生对象2016年秋季招收我区年满3周岁(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三、招生办法1、各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招生,优先招生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如有剩余学位应优先招收片区内外来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幼儿入园。2、区教育局将于6月1日前根据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年审结果发布2016年具备招生资质的民办幼儿园通告,并根据各民办幼儿园办园规模核定其招生计划。3、民办幼儿园应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进行不实宣传。要严格按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控制班生额,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持有居住证和务工证的进城务工人员,民办园应优先招收。4.招生对象报名时须提供户籍证明、《预防接种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暂住证、务工证(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四、招生程序和时间1、万安中心园等原7所公办幼儿园招生片区不变,沿用原招生片区划分方案。2016年秋季即将开办的马甲第二中心幼儿园在划定招生片区时应征求所在乡镇(街道)意见,在4月30日前确定招生服务片区及招生规模,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在洛江教育信息网上发布。6月20日各公办幼儿园以公告形式在本乡镇(街道)及幼儿园公示栏向社会发出招生通告。7月3日–7月5日:各公办性质幼儿园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报名登记。7月9日–7月11日:各公办性质幼儿园汇总片区内适龄幼儿登记情况并进行资格审核。8月1日前:各公办性质幼儿园公布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资格审核结果并分发录取通知书。具备招生资质的民办幼儿园采取自主招生
招生对象全覆盖
凡年满三周岁(以每年8月31日前出生为时限,如部分地区有困难可推迟至3.5周岁)、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可适当放宽)即可报名入园。公办幼儿园优先解决本旗县区户籍适龄幼儿入园。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园、户籍优先”原则实施阳光招生。
招生突出幼儿园主体
招生工作以幼儿园为主体进行审核、登记、录取。为保证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快捷有效,全市将建立统一的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网络信息系统,通过网络自动识别,避免重复登记。驻区主办单位的幼儿园,招生工作应与属地教育局幼儿园招生工作实现无缝对接,明确招生区域和招生办法,并在规定时间内由属地教育局统一对外发布招生信息。企办幼儿园可优先招收企业职工子女。民办幼儿园在属地旗县区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不受户籍、区域限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入园按照相关政策执行。有条件的地区和幼儿园要积极尝试举办特教幼儿班。
招生程序阳光透明
全市幼儿园招生前,要根据现有办园条件,制定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并向旗县区教育局报备,由旗县区教育局在市、区两级教育网站6月底前统一发布。各幼儿园要同步制定具体的招生简章并在相关媒体及幼儿园醒目位置公布。凡具有本旗县区户籍的适龄幼儿,由其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打印预报名登记表,然后由其监护人持预报名表及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幼儿园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十个工作日后(如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需采取电脑派位等方式予以解决的可适当顺延时间),监护人即可在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凡未被录取的,由监护人自行选择有空余学位的户籍所在地公办幼儿园或联系民办幼儿园。非包头户籍的适龄幼儿入园,由其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或民办幼儿园参加自主招生。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要确保真实,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入园资格。从2016年秋季起,各旗县区教育局要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并于两个月内完成本地区幼儿园在园幼儿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审核工作。
收费更加规范
各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关于调整包头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的收费标准,不得以招生为由,擅自增加任何收费项目。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相关要求规范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市、区两级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