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政府网站发布《大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暂行办法》,自2016年3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该办法的出台,旨在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切实构建“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近日,漳州市教育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的通知,对经认定的县级示范性幼儿园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以纳入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奖补资金等财政资金支持范围。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及其他富余公共资源,除举办公办幼儿园外,优先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协议期内未经教育核准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日前,市教育局、财政局、物价局联合出台《宁德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统筹指导全市实施政府购买服务,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
申报的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政府最高限价
认定条件
保教费最高不超过当地同质公办幼儿园2倍
根据该办法,幼儿园申请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具有办学许可证、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合格鉴定、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开办一年以上;园舍建筑面积达到规定标准,有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实际班数与批准班数相符,且不少于3个班型,办园等级在二星及以上等级;保教人员配置和资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幼儿园上一年度无安全责任事故,无乱收费,无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等违规违法现象;自愿接受政府限价,申报的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政府最高限价。
幼儿园设置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幼儿园布局规划,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并依法登记。
《办法》规定,普惠性幼儿园是指具有资质、面向大众、办园规范、科学保教、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接受政府收费指导价的幼儿园。包括教育部门、其他部门、地方企业、事业单位、部队、集体举办的公办性质的幼儿园和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含利用集体资产举办的民办幼儿园)。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实施“地方为主,省级奖补”的机制。
降价后的收费标准不得低于同星级公办幼儿园
幼儿园规模不少于3个班,活动室人均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需小、中、大班设置齐全,没有大班额现象。幼儿园保教费不高于同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最高收费标准2倍。
申报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办法》规定,幼儿园需办园合法,办学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相关要求,办学条件达到《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且幼儿园产权清晰,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且年检合格,新办幼儿园符合条件即可申请。同时要求质量合格,认真实施国家《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在入园编班、保育教育、教研工作、安全卫生、教职工队伍、经费资产等方面管理制度完善,符合规范要求,近一年内无发生校方安全责任事故,幼儿园举办者近3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还要求收费合理,各项收费符合相关规定,保教费收费标准适应当地城乡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由各县(市、区)自行实施幼儿园分级认定标准,但保教费收费标准控制在当地同质公办幼儿园的1.8倍左右,最高不得超过2倍。
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每年6月30日前,凡认为符合标准要求的民办幼儿园,都可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申报。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申报的幼儿园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幼儿园名单要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每年7月底前将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报大连市教育局备案。每年8月初,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需与新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签订《大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委托协议》,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
此外,幼儿园还必须有清晰的产权。须有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和立项、建设许可的明确批文;租赁园舍办园的,其租赁场所应符合办园条件,须具有距合同期满不少于三年的园舍租用合同,且出租方的产权不存在争议。
在认定程序上,县级政府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建设的责任主体。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工作由同级教育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每1~2年组织认定一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民办园自愿申请,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评审、公示、公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本着自愿原则申请加入政府购买服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当地政府与之签订购买服务协议。
对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先降后补”的原则,根据认定时幼儿园近一年内实际执行的最低保教费标准的降价额度,给予规定标准的运行经费补助。降价后的收费标准不得低于同星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认定程序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实行动态调整
应设立收费公示栏,每学期张榜公布各项收费
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原则上每年6月底前向所在县级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县级教育局应在一个月内对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做出初步认定。
在购买服务对象上,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为就读幼儿园大中小班(不含托儿班)的本县(市、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幼儿和符合下列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幼儿父(母)在当地暂住1年以上,需提供暂住证,暂住证应表明已实际居住年限,附页中应有携带子女的相关记录;幼儿父(母)需在当地务工,需提供在当地务工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或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幼儿父(母)按照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1年以上。
该办法提出,各地区应成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前教育管理、财务、纪检等部门,做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资格认定、补助资金核定和发放、监督管理等工作。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和指导,不断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促进保教质量提高。
每年8月份前由各县教育局通过官方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申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结果汇总后上报市教育局。
《实施办法》规定,各县(市、区)及其乡镇(街道)在规划幼儿园建设时,除优先考虑举办公办幼儿园外,倾斜支持普惠性幼儿园的用地与建设。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选派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公办园专任教师、行政管理人员,到普惠性民办园支教。在园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业务培训教研服务等方面与公办园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并在落实教师“五险一金”等待遇上给予倾斜。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协议》中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幼儿园应设立收费公示栏,每学期张榜公布各项收费,并在幼儿园显著位置悬挂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自觉接受幼儿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收费为当地同质公办幼儿园2倍以内
《实施办法》规定,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实行动态调整,复核不合格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取消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停止相关扶持政策,终止购买服务。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协议期内未经教育核准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财务公开,定期公开在园幼儿数和经费收支情况,并接受财务审计。
如调整实际收费标准,按“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对经认定的县级示范性幼儿园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以纳入学前教育政府购买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奖补资金等财政资金支持范围。该类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收费高于同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财政核定补足。
《实施办法》明确,各县(市、区)政府和东侨管委会要于2017年12月10日前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及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细则,按年度分解目标任务,确保到2020年完成“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达85%”的省定目标。
(记者 孙丽晶)
该办法还提出,经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两年,按学年计算。有效期满后,由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重新审核、认定、签订《协议》。重新认定时,幼儿园如要调整实际收费标准,必须在成本测算的基础上,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申请认定,并且认定后,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收取。
各级财政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财政补助资金应当全额用于幼儿园发展,用于幼儿园维修改善园舍设施、添置更新教玩具设备、支付园舍租金和教师“五险一金”、开展园长教师培训等办园支出,不得用于民办幼儿园偿还建设债务、平衡预算、回报举办者等支出。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自愿退出的,应于当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报经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退出或被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的幼儿园名单,同时,责令幼儿园公开告知在园幼儿家长,并不得继续悬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牌匾。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主动接受当地教育、财政、物价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定期公开幼儿园师资、在园幼儿和经费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等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还须在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其收费最高限价一般为当地同质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的2倍以内,报县(市、区)物价局、教育局备案后执行,原则上学年中不得调整收费标准,不得通过提高伙食费等办法向家长收取额外费用。
幼儿园等级
认定有效期三年
最高限价标准(元/月)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可分为省、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和合格园四类,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期为三学年。如在有效期内自愿退出普惠性行列的,应于每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各县(市、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妥善做好后续工作。原则上以学年度为周期,不批准学年中退出。退出后,在园幼儿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等级 城市 农村
根据要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改善办园条件和保育教育工作。对出现办园行为不规范、违背学前教育规律、保教质量严重下滑、财务管理混乱、违规乱收费、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取消其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格,停止其享受政府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政策,并在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对恶意套取、挪用补助资金的,应当取消或收回当年补助资金。
五星级 1200–
四星级 1000580
三星级910 540
二星级 830 480